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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部:融资平台公司2015年后的债务不属于政府债
时间:
2016-11-04
人民网北京11月4日电(记者 杨迪) 近日,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新预算法实施以后,地方国有企业(包括融资平台公司)举借的债务依法不属于政府债务,其举借的债务由国有企业负责偿还,地方政府不承担偿还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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